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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离婚真能一纸休书就完事?聊聊你不知道的古代离婚手续

各位看官要是常看古装剧,肯定对这么个桥段熟得很:丈夫翻脸拿起纸笔唰唰写几行字,扔给妻子说“你被休了”,女方就得哭哭啼啼收拾包袱回娘家,好像古代离婚就是男人一句话的事。可真翻史料你就知道,这全是戏说,真要在古代合法离婚,手续麻烦程度说不定比现在还讲究,稍有不合规矩,衙门直接就能判你离婚无效。

古代离婚真能一纸休书就完事?聊聊你不知道的古代离婚手续

首先你得有“合法理由”:七出三不去是硬杠杠,碰了就得吃官司

早在周朝开始,老祖宗就给离婚划了红线,你想休妻可以,得符合“七出”的条件:

  • 无子、淫佚、不事舅姑、口舌、盗窃、妒忌、恶疾
听着是给了男人很大权利?别急,还有“三不去”紧箍咒戴着呢:只要妻子给公婆服过丧、嫁过来时丈夫穷后来发达了、离婚以后无家可归,这三样占一样,你就是把天说破也不能休妻。

这可不是空口说白话,《唐律疏议》明确写着,要是不符合七出条件就休妻,直接判一年半徒刑,要是犯了三不去还硬休,杖一百,休书直接作废,还得把妻子接回来好好过日子。唐朝有个御史大夫叫李迥秀,嫌妻子出身低说话冲要休妻,结果被人告到武则天那,说他妻子既没犯七出,又符合三不去,最后李迥秀不仅婚没离成,还被贬到外地做官去了,这就是乱休妻的下场。

休书不是随便写就行,得有见证人签字才算数

真符合离婚条件了,也不是男人写张纸条就管用。正规的休书得把离婚理由写清楚,符合七出的哪一条,而且必须得有妻子娘家的亲属、还有地方里正、族长这类第三方见证人签字画押,不然根本没有法律效力。

要是妻子不同意离婚,你还得报给里正或者族长调解,调解不成才能去官府打官司。南宋有个商人要休妻,说妻子不会生孩子,结果妻子拿出证据说丈夫常年在外经商,两人根本没多少相处时间,县官直接判不准离婚,还把商人训斥了一顿,说他自己常年不归,反把无子的罪名扣到妻子头上,纯属无理取闹。

也有和平分手的玩法:和离制度比你想的更平等

别以为古代离婚都是男人休妻,还有一种叫“和离”,相当于现在的协议离婚,男女双方都可以提,只要商量好就行。最有名的就是敦煌出土的唐朝《放妻书》,那话说得别提多体面:“愿妻娘子相离之后,重梳婵鬓,美扫娥眉,巧逞窈窕之姿,选聘高官之主,解怨释结,更莫相憎,一别两宽,各生欢喜。”

这种和离的手续更简单,双方商量好财产怎么分,孩子归谁,写清楚和离文书,双方签字,见证人作证,再去官府盖个章就算完事,女方不仅可以带走自己的嫁妆,要是男方同意还能拿一笔赡养费。唐朝有个女子因为丈夫整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,主动提和离,县官判了同意,还让丈夫把女方的嫁妆全部归还,额外给了两年的生活费,可见至少在唐宋时期,女子在离婚这事上,根本没你想的那么被动。

到了明清才变味:离婚越来越难,规矩越来越死

要是说唐宋的离婚制度还算宽松,到了明清可就越来越严了。首先女子主动提离婚的条件被卡得极死,除非丈夫跑了三年以上、或者丈夫把妻子打死打残、或者逼着妻子做娼妓,不然女子提离婚一律不准,还得挨板子。

而且明清特别鼓励“守节”,女方要是被休了回娘家,整个家族都觉得抬不起头,很多时候就算婚姻不幸福,也只能忍着。不过就算是这样,也得守规矩,要是不符合七出就休妻,照样要吃官司。明朝有个男子因为妻子和婆婆拌了几句嘴就要休妻,县官查清楚只是日常口角,根本算不上“不事舅姑”,直接判不准离,还让男子给妻子道歉,婆媳俩好好相处。

所以啊,别再被古装剧里那套“一纸休书”的桥段骗了,古代的婚姻制度看起来是男尊女卑,但真要合法离婚,条条框框多得很,既有保护男方权益的内容,也有防止男人随便抛弃妻子的约束,甚至还有过相当平等的和离制度。说到底,不管什么年代,婚姻都是件严肃的事,哪能说散就散呢?真要放到古代,那些随随便便就把离婚挂嘴边的人,说不定先得挨上一顿板子再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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