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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女子只能被休?别被电视剧骗了,历朝都有女方主动提离婚的事

先给大伙说个打破常识的事:1900年敦煌莫高窟出土了一批唐代文书,其中有十几份「放妻书」,内容不是咱们想的那种男人随便把老婆赶出门的休书,反而有不少是女方主动提的离婚,男方不仅要同意,还得祝福前妻再嫁个好人家,甚至要出三年的生活费作为补偿。

古代女子只能被休?别被电视剧骗了,历朝都有女方主动提离婚的事

别觉得这是孤例,其实从先秦到明清,女方主动提离婚根本不是什么稀罕事,很多时候官府还会站在女方这边。

先秦到汉代:离婚这事,女子提了还真算

最早的婚姻规矩里,从来没有说只有男人能休妻。《周礼》里就有「判合」的说法,意思是夫妻是两半合到一起,过不下去了谁都能提分开。

咱们熟悉的姜子牙,早年就是个穷酸,卖面都卖不出去,他老婆马氏看他实在没出息,主动提了离婚跑了。后来姜子牙帮周武王打了天下成了齐侯,马氏又回来想复合,姜子牙直接泼了一盆水在地上,说你能把水收回来咱们就和好,这就是「覆水难收」的原型,你看,最早提离婚的可是女方。

到了汉代更开放,汉武帝的姐姐平阳公主,第一任老公曹寿死了,第二任老公夏侯颇搞出了和侍女通奸的事,平阳公主直接就上书汉武帝要求离婚,转头就嫁给了自己原来的骑奴卫青,谁也不敢说个不字。民间更不用说,《汉书》里记载有个叫朱买臣的,穷得天天上山砍柴还边走边背书,他老婆觉得太丢人,提了离婚改嫁,后来朱买臣做了太守,还特意把前妻和她现在的老公接到府里招待,根本没有难为人家的意思。

你看这时候哪有什么「嫁鸡随鸡嫁狗随狗」的说法,过不下去就走,没人拦着。

唐宋律法:女方提离婚,是写进法律里的权利

要是觉得前面的都是个例,那咱们就说律法,《唐律疏议》里明确规定了三种离婚情况,除了男方提的「七出」,还有「义绝」和「和离」,其中「和离」就是双方自愿离婚,谁先提都可以。

更绝的是,唐律里还专门给了女方单方面提离婚的特权:如果丈夫出轨、家暴、失踪超过三年、犯罪被发配,女方可以直接告官要求离婚,官府必须批准,还不能要求女方退彩礼。

有个真实的案子,唐代有个姓刘的女子,老公经常喝醉酒打她,她直接跑到县衙告状,县官问明情况之后当场判了离婚,还把她老公打了二十板子,勒令他把女方的嫁妆全部退还。

到了宋代,这规矩更松了。王安石的儿子王雱有精神病,经常打骂自己的老婆庞氏,还怀疑儿子不是自己的,把孩子给吓死了。王安石知道之后心疼儿媳,主动做主让庞氏提离婚,还给她找了个好人家改嫁,这事在当时传为美谈,根本没人说庞氏不守妇道。

《名公书判清明集》里还记了个更夸张的:有个女的嫌老公长得丑,直接提离婚,县官一开始不同意,这女的就在公堂上撒泼,说「我就是看不上他,跟他过不下去」,最后县官没办法还是判了离。

明清没那么开放,但也不是完全不让离

很多人觉得明清礼教严,女子不能提离婚,其实也不是绝对的,律法里还是留了口子。《大明律》和《大清律例》都规定:如果丈夫逃亡超过三年,女方可以报官之后自行改嫁;如果丈夫家暴把妻子打残疾了,女方可以提离婚,还要男方赔医药费;如果丈夫强迫妻子卖身,那不仅要判离,还要把男方抓去坐牢。

清代有个很有名的案子,道光年间,山西有个女子叫李瓶儿,老公得了麻风病,家里人怕传染,就想让李瓶儿和他分居,李瓶儿不同意,直接告到官府要求离婚,县官一开始按「七出」里的「恶疾」是男方出妻的理由,女方不能提,结果李瓶儿拿出律例说,律法没说女方不能因为丈夫恶疾提离婚,我不愿意一辈子守着个病人,县官最后没办法,还是判了离,还让男方把嫁妆都退了。

当然明清确实比唐宋严多了,要是没有合适的理由女方私自跑了,那是要挨板子的,但真要是占理,官府还是会支持。

别被「七出」骗了,那其实是限制男人随便休妻的

很多人一听到「七出」就觉得是压迫女性的,什么无子、淫佚、不事舅姑、口舌、盗窃、妒忌、恶疾,只要犯了一条就能被休,但你不知道的是,「七出」后面还有个「三不去」:有所娶无所归不去,与更三年丧不去,前贫贱后富贵不去。

意思是说,老婆嫁过来的时候娘家有人,现在娘家没人了不能休;跟着老公给公婆守了三年孝的不能休;老公早年穷后来富贵了的不能休。只要占了这三条,哪怕你犯了七出里的错,男方也不能随便休妻,要是敢违反,官府要打男方一百板子,休妻的决定不算数。

而且「七出」本来是给男方的离婚理由,但后来女方也可以拿着用,比如你老公对你不好、不养你家里人、你在婆家受欺负,你也可以拿这个说事提离婚,很多时候官府也认。

其实咱们看古代的事,别总觉得古人都那么死板,日子都是人过的,律法再严,也架不住老百姓要过舒心日子,真过不下去了,不管是男是女,谁都想往好里奔。那些说古代女子从来不能提离婚的,要么是被电视剧骗了,要么是只看见了那些礼教最死板的世家大族,没看见普通老百姓的日子。

对了,开头说的那份敦煌放妻书里有句话写得特别好:「愿妻娘子相离之后,重梳婵鬓,美扫蛾眉,巧逞窈窕之姿,选聘高官之主。解怨释结,更莫相憎。一别两宽,各生欢喜。」你看,千年前的人都懂的道理,现在还有人觉得离婚是丢人的事,这不挺可笑的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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