诸位听我一句劝,别被武侠小说里那些什么“盗香窃玉”的风流说辞给骗了。所谓的采花贼,从来都不是什么风流人物,全是心思歹毒、专挑弱女子下手的败类。但你别说,古代这类人还真有不少,可不管他们手段多狡猾,作案时间多长,最后落网的下场,那真是一个比一个惨,今天就给诸位扒三个史料里实打实记下来的真事儿。

明朝第一采花贼桑冲:十年犯案千起,最后被凌迟
桑冲这个人,别说在明朝,搁整个中国古代采花贼里,那都是“排得上号”的。他原本是山西太原府的一个无赖,从小就游手好闲,后来不知道从哪学了个邪术——男扮女装,假装是教女子做针线活的女先生,混进大户人家内院,专门趁机欺辱女眷。
您还别说,这招在明朝那个男女大防严格的年代,真就好用。大户人家的女眷平时轻易见不到外男,来了个会做手工、还能讲外面新鲜事的“女先生”,都巴不得留着多住几天。桑冲就用这招,十年间走遍了北方十几个府县,据他自己招供,受害的女子足足有一百八十二人,要不是他自己栽了个离谱的跟头,还不知道要逍遥多久。
怎么栽的呢?有一回他又假扮成妇女,跑到晋州一个生员家里想作案,结果那家的女婿也是个好色的,半夜摸进他住的房里,撕他衣服的时候才发现是个男的。当场就把人捆了送到官府,一顿打下来什么都招了。
明《庚巳编》记载:“臣等看得桑冲所犯,死有余辜,其所供任茂等俱各习学前术,四散淫污,欲行都察院行文各处挨捕,问拟如律。”
最后这案子直接捅到了明宪宗朱见深面前,皇帝亲自下旨,说这人情节太恶劣,不用等秋后,直接凌迟处死。那些跟他学过这门邪术的徒弟,也全都被抓了砍头,算是把这一窝败类给端了。
清代无头采花案:作案三年,被猎户的夹子夹死
这个案子记载在清人写的《客窗闲话》里,发生在乾隆年间的河北保定府。当时周边十几个村子,接连发生妇女被欺辱的案子,受害人醒了之后,只说对方蒙着脸,力气极大,根本反抗不了,而且来无影去无踪,官府查了三年,连个影子都没摸着。
直到有一天,有个猎户上山收夹子,发现自己夹狐狸的夹子里,夹着一条人腿,吓得赶紧报官。官府顺着血迹找了半天,在一个山洞里找到了一具男尸,身上还穿着夜行衣,身边摆着蒙脸的黑布、还有迷香之类的东西,对照之前的作案痕迹一核对,这不就是那个找了三年的采花贼吗?
原来这人是个练过武的飞贼,仗着自己身手好,专门半夜翻进人家家里作案,那天做完案往山里跑,没注意猎户下的夹子,被夹住了腿,跑不了又不敢呼救,硬生生在山洞里疼死了,最后尸体还被野兽啃得七零八落,连个全尸都没落下。当地百姓知道了,人人拍手称快,都说这是老天爷开眼,恶有恶报。
清末扬州采花贼:想讹诈受害人,反倒被浸了猪笼
还有个更搞笑也更解气的,是清末扬州一带的传闻。有个采花贼姓王,平时也是趁着夜色翻墙作案,还特别嚣张,作案之后还要在人家墙上画个白莲花,人送外号“白莲花”。
有一回他盯上了当地一个开布庄的富商的小妾,趁着富商出门收账,翻进后院得手了。结果他看这小妾性格懦弱,第二天居然又跑回来,跟人要银子,说不给就把这事宣扬出去,让她没法做人。小妾被逼得没办法,就答应他第二天晚上来取。
转头小妾就把这事告诉了家里的老管家,管家也是个狠人,压根没报官,直接找了几个身强力壮的家丁,半夜躲在院门口,等这王姓采花贼一来,一拥而上就给捆了,嘴一堵塞到麻袋里。等到后半夜,直接拉到河边,塞进早就准备好的猪笼里,沉了河。
后来官府听说了这事,也没深究,只当是此人失踪,毕竟当地百姓早就恨透了这个“白莲花”,谁也不会替他申冤。这种事搁古代叫“私刑”,但放在采花贼身上,老百姓只会觉得大快人心。
其实翻遍古代的史料笔记,凡是记载下来的采花贼,就没有一个有好下场的。要么被官府抓住凌迟砍头,要么被百姓私下打死,哪怕运气好暂时跑了,也躲不过天网恢恢。毕竟这种专挑弱者下手的败类,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,都是人人喊打的货色。话说回来,要是搁现在,这类人的下场,恐怕比古代还惨吧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