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有没有听过古代男人一张休书就能把老婆赶出家门的说法?前几年还有人拿这个说古代婚姻自由,想离就离没人管。这话真说早了——别说随便休妻犯不犯法,有的朝代你俩就算商量好和平分手,不去官府走流程都算违法。

今天咱们就扒一扒古代离婚的真实流程,有正史记载的规矩,也有敦煌挖出来的民间奇闻,真假您自己品,有意思是真的。
唐朝:和离要写「放妻书」,还得去官府换「离婚证」
很多人知道敦煌出土过放妻书,写得那叫一个浪漫:「一别两宽,各生欢喜」,好多人以为这就是古人的离婚协议,签字就生效。其实这只是第一步。
按照《唐律疏议》的规定,夫妻如果要和离,首先得把双方家长、亲戚还有里正(相当于现在的村长)请到一起,当着所有人的面说清楚离婚的原因,双方都同意了,才能写放妻书。放妻书上得有夫妻两个人、双方家长、见证人的签字画押。
这还不算完。拿着签好的放妻书,俩人得一起去县衙的户曹司,专门管户籍的地方登记。官吏得核对情况属实,没什么纠纷,就会在放妻书上盖官府的大印,再把两个人的户籍从一户改成两户,女人的嫁妆也要在户籍上备注清楚,允许带回娘家。要是没走这个官府流程,私下签了放妻书就分手,一旦有人告官,男方要被打一百大板,女方也算逃户,是要抓回来的。
敦煌就出土过一起唐朝的离婚官司:有个叫张富的男人,和老婆李氏商量好和离,写了放妻书没去官府登记,李氏回了娘家半年又改了嫁,张富就去告李氏诈婚。最后县官判张富败诉,原因就是他俩没去官府登记,离婚不算数,李氏还是张富的老婆,改嫁当然违法。
宋朝:离婚分三种,官府甚至会主动劝你离
宋朝的离婚规矩比唐朝还细,大致分三种:休妻、和离、义绝。前两种和唐朝差不多,这个义绝最有意思,是官府强制离婚的情况。
什么叫义绝?就是夫妻双方的家人打起来了,比如老公打了老婆的父母,老婆打了老公的祖父母,或者两家亲戚互相仇杀,这种情况就算夫妻俩人感情再好,官府也会强制你们离婚,不离就判刑。《名公书判清明集》里就记过一个案子:有个老公喝醉了酒,把老丈人打了一顿,老丈人告到官府,县官直接判两人义绝,必须离婚,老公还被流放了三年。
更绝的是,宋朝女人主动提离婚的情况特别多,只要理由充分,官府基本都准。比如有个女人告老公得了疯病,生活不能自理,县官查了属实,直接判离,还允许她带走全部嫁妆。还有个文人写的笔记里说,有个老婆嫌老公长得太丑,要离婚,县官本来不准,结果老公自己出来说,确实和老婆感情不和,过不到一块去,最后也判了和离。
当然宋朝也有不用官府登记的情况:如果是老公犯了罪被流放,或者老公失踪三年以上,老婆可以直接去官府开个证明,不用等老公回来就能离婚,连签字都不用。
明朝:离婚流程简化了,但随便休妻的代价更大
到了明朝,离婚的流程比唐宋简化了不少,普通老百姓和离,只要双方家长、里正见证,签了离婚书,就可以不用去官府登记,但有个前提:不能违反「七出三不去」的规矩。
什么是七出?就是无子、淫佚、不事舅姑、口舌、盗窃、妒忌、恶疾,这七种情况老公可以休妻。三不去就是:有所娶无所归(老婆娘家没人了)不去,与更三年丧(陪老公给公婆守过三年孝)不去,前贫贱后富贵(老公结婚的时候穷,后来发达了)不去。只要占了三不去的一条,就算老婆犯了七出,也不能休。
《大明律》规定,如果老公随便休妻,不符合七出的条件,要打八十杖,要是符合七出但符合三不去还休妻,再减二等,打六十杖,而且休妻无效,必须把老婆接回来。
明朝还有个特别有意思的规定:如果夫妻两个人已经打了好几年架,实在过不下去了,就算没有七出的理由,只要双方都同意和离,官府也不拦着。但要是有一方不愿意,另一方强行要离,那官府就会管,还会判强行要离的那一方赔偿。
民间野史里的离婚奇事:有人离成了千古佳话
说了这么多正史的规矩,咱们说个野史里的离婚故事。北宋有个词人叫李清照,大家都知道,她第一任老公赵明诚死了之后,改嫁给了张汝舟。结果张汝舟是个骗子,娶李清照就是为了她的金石收藏,娶到手之后发现李清照没多少钱,就天天家暴她。
李清照要离婚,张汝舟不肯,李清照就去官府告张汝舟科举作弊,骗了官职。按照宋朝的规矩,老婆告老公,就算告赢了,老婆也要坐两年牢。李清照真就把张汝舟告倒了,张汝舟被流放,俩人也被判了离婚。最后李清照还是靠朋友帮忙,才没坐牢,只坐了九天就被放出来了。
还有个唐朝的故事,有个叫杨志坚的读书人,家里穷,老婆要和他离婚,杨志坚不同意,老婆就去官府告。县官颜真卿,就是那个大书法家,判的是:杨志坚是个有才的人,以后肯定发达,他老婆嫌贫爱富,不懂道理,准许离婚,但是要打二十大板,再不许嫁杨志坚这种读书人。结果杨志坚后来真的考中了进士,当了大官,他前妻后悔得要死,这件事还被记在了《云溪友议》里,成了当时的奇谈。
看完这些您就明白了,古代从来不是男人想休妻就休妻,不同朝代有不同的规矩,有的松有的严,但核心都是要维护社会的稳定,真要是随便离婚,官府不管,那不乱了套了?
对了,您有没有听过身边老人讲以前的离婚规矩?说不定还有比这更有意思的事。
